全院毕业生:
2023-2024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本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3-2024学年内(即2024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可参评人数的10%、2%、8%和2%。
| 优秀毕业生 | 优秀三好学生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硕士研究生 | 21 | 4 | 17 | 6 |
博士研究生 | 8 | 2 | 6 |
研究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研究生院提供。
三、注意事项
(一)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
(二)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2023-2024学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三)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参评“优秀毕业生”的研究生需满足: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总支书记”或“优秀团支部书记”等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校级奖学金一次及以上;
(四)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有违法违纪行为;
(五)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六)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七)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4年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八)延期生不参评本次荣誉称号。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研究生:各同学于2024年5月23日23:59前将以下材料发给班长
1.填写《附件2:2024年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以及要申请的奖项对应申请表;
2.提交电子版成绩单(下载地址:https://dzpz.xmu.edu.cn,需附带厦门大学学籍学务专用章);
3.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应一并提供答辩决议或其可证明六月正常毕业的佐证材料
4.提交研秘签字的科研成果认证表
5.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时长、社会实践活动等证明材料
班长在进行民主评议后推选至多5名申报人(其中包括1-2名博士),于5月23日23:59前将班级推荐名单(含两名评审成员添加在汇总表末尾并标注)、班级学生申请材料、《附件3:厦门大学申报研究生校级荣誉称号班级民主评议表》汇总后发至相应兼辅邮箱、并将纸质材料一并提交给相应兼辅。
研究生兼辅:
生医1、2、3、4、10班兼辅姜子玮,邮箱:405987309@qq.com 交纸质材料时另行联系
生医9班、植物1、2班兼辅邱雨,邮箱:17863992350@163.com 院楼G309
生化1班、生化2班、工程1、2班、生医5、8班兼辅黄荣耀,邮箱:790424219@qq.com 院楼F208
动物1班、微生物1、2班、生医6、7班兼辅戴婷,邮箱:2981480454@qq.com 院楼F208
附件2:2024年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厦门大学申报研究生校级荣誉称号班级民主评议表.doc
附件5: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