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学生:
根据厦门大学学工处《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2023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学校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2022级以上(含2022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选名额
1.校级
参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可参评人数的8%、2%、2%。
(1)本科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教务处提供。
(2)研究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研究生院提供。
| 三好学生 | 优秀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本科生 | 47 | 12 | 12 |
硕博研究生 | 52 | 13 | 13 |
三、评审程序
1.学生工作处发布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通知;
2.学院组织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学生于2023年7月22日24:00前在学生工作系统进行网络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搜索并点击“荣誉称号申请(下半年)”后开始填写申请),学生工作经历、志愿服务、社会实践仅填写本学年(2022-2023学年,指2022.09-2023.07)参与的,同时提交《附件2: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纸质版,本科生交给班长,研究生交给团支书。研究生还需将《附件3:2023年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发给班长团支书;
3.以班级为单位,研究生由各班团支书组织民主评议,研究生每班推选3-5名候选人(其中博士生1-2名),各班团支书于7月23日24:00前发送候选人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至各分管兼辅:生医6-9班、动物1班,微生物1、2班:兼辅宋婧雅(邮箱:252881641@qq.com);生医1-5班、10班:兼辅姜子玮(邮箱:405987309@qq.com);生化1班、工程中心1、2班、植物学1、2班兼辅武可欣(邮箱:wukexin0218@163.com)。本科生由各班班长组织民主评议,于7月23日24:00前填写将候选人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4: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校级荣誉称号班级民主评议表》交至兼辅李珊妮(2022级)、王冰冰(2021级)、吴娜(2020级);
4.学院组织民主评议,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带生辅导员、学院项目负责人登录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 进行审批),该结果需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5.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6.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本科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
4.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2-2023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本科学生,原则上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应该达到良好及以上。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荣誉称号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
7.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1.本科生:各同学于2023年7月22日24:00前通过系统完成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同时提交《附件2: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各班班长于7月23日24:00前将《附件4: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校级荣誉称号班级民主评议表》交给各年级兼辅李珊妮(2022级)、王冰冰(2021级)、吴娜(2020级);
2.研究生:各同学于2023年7月22日24:00前通过系统完成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同时填写《附件2: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附件3:2023年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发至班级团支书,团支书于7月23日24:00前汇总交给对应兼辅,生医6-9班、植物学1、2班、动物1班,微生物1、2班:兼辅宋婧雅(邮箱:252881641@qq.com);生医1-57班、10班:兼辅姜子玮(邮箱:405987309@qq.com);生化1班、工程中心1、2班、植物学1、2班兼辅武可欣(邮箱:wukexin0218@163.com)。
附件2:厦门大学“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3:2023年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校级荣誉称号班级民主评议表.doc
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