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助学金的评定工作,根据《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1500元/人;二等1000元/人;三等500元/人。
各年级分配金额已通知各年级兼辅。根据各年级困难生的总体情况,19级分配20500元,20级分配14500元,21级分配11500元,22级分配11500元,具体分配由辅导员结合学生家庭困难情况和综合表现判断。
(二)申请条件
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
(三)简介
厦门大学专项生活困难补助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预科学生。
二、西藏少数民族学生困难补助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一等5000元/人;二等3000元/人。年度资助额度20万元。
名额不定,一等受助比例不超过该项目所在单位申报总人数的5%。
(二)申请条件
1.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西藏生源的少数民族本科生、预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委培、定向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五个认同”,政治上要求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努力,积极进取,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简介
由厦门大学出资设立,用于对西藏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
三、应锦襄励学金
(一)资助标准及名额
每人8000元/年。资助2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可推荐1人,差额评选。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须为正式注册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本科生(2022、2021级);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4.家境贫寒、学习刻苦、成绩优秀(排名前30%);
5.心怀感恩,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三)报送材料要求
申请人需提交电子版和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应锦襄励学金推荐表》(附件1),评定结果公布后,获评学生提交感谢信(手写版)。纸质版材料交给各年级兼辅,电子版发送到对应兼辅邮箱
(2022级兼辅李珊妮,邮箱:1027374670@qq.com,
2021级兼辅王冰冰,邮箱:2681241228@qq.com,
2020级兼辅吴娜,邮箱:3151141163@qq.com,
2019级兼辅戴婷,邮箱:2981480454@qq.com)
(四)简介
原人文学院应锦襄教授的学生们为弘扬应锦襄教授之德艺双馨精神,自发捐款设立“应锦襄励学金”,希望以此奖掖后学,传承榜样。
以上项目均通过学工系统申请审核。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2023年3月22日17:00前登录学工系统“助学金申请(春季)”应用(http://xmuxg.xmu.edu.cn/xmu/app/461)中如实填写申请信息,逾期不候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