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处《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按照《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附件1)、《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厦大生科学2015年5号)(附件2)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助原则
(一)主动申请原则。需要资助的学生一般应主动提出申请。
(二)差异性原则。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程度不同的学生的资助应体现梯度差异。困难程度较低的学生所获得的资助额一般不应高于困难程度高的学生,资助数额较大的资助项目应优先评定给困难程度高的学生。
(三)救急优先原则。在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相近的情况下,更急迫需要帮助的学生优先得到资助,如遭受自然灾害等。
评审程序
(一)学生自主申报:
符合条件、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2021年11月23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年级兼辅处,申请理由写明家庭详细情况,包括父母身体、工作、收入情况,家庭人口等信息。
生医6、7、9班,植物1、2班兼辅吴艺婷,邮箱:173733438@qq.com;
生医1-5班,生医10班兼辅姜子玮,邮箱:405987309@qq.com;
动物学1班,微生物学1、2班,生医8班兼辅宋婧雅,邮箱:252881641@qq.com;
生化1班,工程中心1、2班兼辅武可欣,邮箱:wukexin0218@163.com。
纸质版材料收集另行通知。
(二)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项目人选,并于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助学金项目申请条件、提交材料要求及名额如下:
基本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通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申请者必须为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3.品行端正,无违纪行为;
4.学业成绩优良,无挂科;
5.学生手写感谢信(具体要求参照附件)需经过指导后提交,务必提高认识,认真对待。鼓励学生以更多方式表达对资助方的感谢。
一、周詠棠助贷学基金
(一)资助标准
一等每人5000元,资助特别困难研究生1名(含硕士、博士);
二等每人3000元,资助困难或一般困难研究生1名(含硕士、博士)。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为我校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家庭贫困、本人生活困难,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3.申请者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指二年级及以上学生,一年级无成绩要求);
4.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5.申请年度内,未享受其他大额资助;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条件较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学生签署《周詠棠助贷学基金道义契约》(纸质版);
2.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3.电子版《XX学院-XX助学金汇总表》。
(四)简介
我校台湾校友周詠棠先生从2006年起多次捐款,在我校设立“周詠棠助贷学基金”,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胡培兆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
资助研究生1名。名额综合考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已获资助金额等情况,优先资助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5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通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无不及格课程(指二年级以上学生,大一无成绩要求);
4.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乐于助人。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2.电子版《XX学院-XX助学金汇总表》。
(四)简介
为了更好地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感谢胡培兆教授的栽培与爱护,厦门大学经济研究所部分师生倡议发起成立“胡培兆助学金”,支持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三、厦门澎澎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
资助研究生1名。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年。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厦门大学学籍、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
2.家庭经济困难,参评学年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学习勤奋刻苦,积极上进;
4.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2.电子版《XX学院-XX助学金汇总表》。
(四)简介
厦门大学“厦门澎澎助学金”由厦门市澎澎食品有限公司捐资设立,旨在资助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秦岭明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
一等4000元/人/学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1名;
二等2000元/人/学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1名。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为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申请者学习勤奋刻苦,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2.电子版《XX学院-XX助学金汇总表》。
(四)简介
厦门大学“秦岭明助学金”由爱心人士秦岭明捐资设立,旨在资助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广东校友会励学金
(一)资助标准
二等3000元/人,资助1名广东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为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2.申请者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申请者籍贯为广东省。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2.电子版《XX学院-XX助学金汇总表》。
(四)简介
厦门大学广东校友会于2016年母校95周年校庆时,向母校捐赠100万元,用于支持厦门大学教育事业发展,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光文励学金
(一)资助标准
一等6000元/人/学年,资助研究生1名。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厦门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研究生;
2.申请者家庭经济困难,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勤奋刻苦,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2.电子版《XX学院-XX助学金汇总表》。
(四)简介
为支持厦门大学教育事业发展,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在厦门大学设立“光文励学金”,用于资助厦门大学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柳玉滨研究生助学金
(一)资助标准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10名,每人每年2000元。
(二)申请条件
1.具有厦门大学学籍、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家庭经济困难,参评学年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
3.学习勤奋刻苦,积极上进;
4.品行端正,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学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2.电子版《XX学院-XX助学金汇总表》。
(四)简介
厦门大学柳玉滨研究生助学金由我校EMBA校友柳玉滨先生捐资设立,旨在资助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八、博学励学金
(一)资助标准
一等5000元/人/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硕士研究生1名。
二等2000元/人/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硕士研究生2名。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为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无违法违纪和不良学术诚信记录。
(三)报送材料要求
1.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2.电子版《XX学院-XX助学金汇总表》。
(四)简介
为支持厦门大学教育事业发展,弘扬嘉庚精神捐资办学优良传统,秉承先人热爱公益精神,厦门大学1988级会计系校友赖俊先生在厦门大学设立“博学励学金”,以资助厦门大学在读经济困难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九、周迪校友励学金
(一)资助标准
3300元/人/年。自由申报,最终名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确定。
(二)申请条件
1.申请者为正式报到入学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2.申请者需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3.申请者为获得过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奖及以上的学生。
(三)报送材料要求
1.获得过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奖及以上的相关证明(纸质版);
2.学生手写感谢信(纸质版);
3.电子版《XX学院-XX助学金汇总表》。
(四)简介
由周迪校友捐资设立,旨在支持厦门大学教育事业发展,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其他说明
1.申请助学金的研究生应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助学金申请资格,收回已发放助学金;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研究生在获得助学金后,每学年应从事志愿服务与实践活动20学时以上(含20学时);
3.研究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助学金资格:
(1)休学、延期毕业期间;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行政处分;
(3)平时生活挥霍浪费,拒绝参加勤工助学,不愿意通过自身努力解决经济困难;
(4)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必修课程不及格或科研工作不认真者;
(5)不履行受助义务(如不及时对捐资人要求的情况进行反馈、不参加学院要求的志愿服务和实践活动等)并经教育仍不改正。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1: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资助工作实施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厦大学〔2019〕45号).pdf
附件2:厦大生科学2015年5号-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