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生命科学学院良好的学风建设,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迎接生物学科百年庆典,学院开展院级奖学金、助学金评选活动,现将各类奖项设置、参评要求及流程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二、参评要求
(一)奖学金
1.汪德耀奖学金、嫩苗奖学金、久依奖学金、豪客来奖学金、众福奖学金、感恩基金奖学金、景杰奖学金、赛赋医药奖学金、唐仲璋生命科学学院育人基金奖学金、曾定奖学金。
(1)除各奖项的特别要求外,具体标准本科生参照《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实施细则》,研究生参照《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2)在上述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予以优先考虑:
荣获学校“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等荣誉称号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国内外大学生科技创新发明竞赛活动、各类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2. “拔尖计划”专项奖学金
拔尖计划每年为二、三年级拔尖班学生发放专项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3000元。根据专业成绩及排名情况,结合拔尖计划入选人数,按一定比例发放奖学金。由教学秘书公布,学生无需申请,当年度考核淘汰者不发放奖学金。“拔尖计划”专项奖学金可与其他奖学金兼得。
3. 林毅雄育人基金奖学金
参照《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毅雄育人基金”实施办法》(附件10-1)。
4. 蔡司光学优秀论文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10000元)奖励评审年度内正式发表在Cell、Nature、Science、NEJM、Lancet、JAMA等国际顶级刊物上的论文;二等奖学金(5000元)奖励评审年度内正式发表在A类、B类期刊的论文;评审年度为上一个自然年,今年的评审年度为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以论文在线刊发时间算);参评论文无需申报,评奖秘书组提供评审年度内符合要求的论文,由评奖委员会评定;本奖学金可与学校或学院其他奖学金兼得。
5. 佳禾系列奖学金(包括佳禾优秀新生奖学金、佳禾奖学金、佳禾博士生助学金)
用于奖励和资助从事植物种质资源相关研究课题组的优秀硕博研究生,相关研究课题组可以询问兼辅-罗印林。佳禾博士生助学金为在学博士生均可申请,不设家庭条件限制。该三项奖助学金均由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本年度奖励名额与奖励对象。
6.菲鹏应用创新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应用创新方面具有突出成就的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如:发明专利、研发创新成果、高质量论文、大创项目获奖等)。其他条件参照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奖学金评选细则。学生申报需填写附件8.由评奖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差额评审,确定最终资助对象。
(二)助学金
1.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近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学生。
3.黄厚哲纪念基金助学金的评定参照《关于做好2021年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黄厚哲基金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见附件9-1。
4. 林毅雄育人基金助学金的评定参照《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毅雄育人基金”实施办法》要求,见附件10-1。
5. 颜思旭、蔡红玉助学金的评定参照《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颜思旭、蔡红玉助学金评定细则》要求,见附件11-1,资助名单由学院评奖委员会根据当年申请情况评定。
6. 慧瑜助学金限特别困难或发生家庭重大变故学生申报,具体资助名额与名单由捐赠人拟定。
四、材料要求(硕博的直接发给兼辅,不用班长收集)
(一)符合条件的同学在附件中下载、提交相关表格,本科生在3月16日-3月18日提交给班长,研究生在3月16日-3月18日提交给兼职辅导员,文件命名格式:年级+班级+姓名+原文件名。
| 电子版 | 纸质版 |
本科生 | 奖学金:附件5、12 助学金:附件7、13 | 奖学金:附件5、16、相关证明材料 助学金:附件7、16、相关证明材料 |
研究生 | 奖学金:附件6、14 助学金:附件7、15 | 奖学金:附件6、16、相关证明材料 助学金:附件7、16 |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除发表论文外,材料获得时间应在2021年6月-2022年3月。
(1)学习成绩登记表;(必需)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志愿汇截图);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成绩证明(可用截图复印件);
(5)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6)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7)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8)科研成果汇总表;(研究生必需,且需教秘签字)
(9)科研成果复印件:(研究生必需)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厦大人〔2017〕93号)为准。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10)诚信承诺书
(二)本科生各班班长汇总整理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在3月16日-3月18日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至分管兼职辅导员;研究生在3月16日-3月18日工作时间提交到B205;文件命名格式:年级+班级+姓名+原文件名。
2018、2020级本科生报送至兼辅叶珍珍处 邮箱:3505301857@qq.com
2019级本科生报送至兼辅高佳华处 邮箱:1908067430@qq.com
2021级本科生报送至兼辅陈方直处 邮箱:1034338236@qq.com
研究生兼辅:
非生医兼辅罗印林:wrywryy@163.com
生医1-5、10兼辅仇宝钗邮箱:1019073211@qq.com
生医6-9兼辅林婷婷:邮箱:1462096182@qq.com
(三)注意事项:
1.“汪德耀奖学金”申报附加说明:汪德耀奖学金获得者除申报表外,还需提供一份不少于1000字的获奖感言,此文字材料在学院网站候选人名单公示期结束之日提交。文字材料结合自己在校期间的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表现情况,结合个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或社会环境写出自己的感受,表示自己的奋斗决心和对回报社会的感恩之情。
2.黄厚哲纪念基金助学金具体需填写的表格与其他助学金不同,详见附件。
3.林毅雄育人基金奖学金和助学金需填写《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毅雄育人基金”奖学金申请表》和《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毅雄育人基金”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0-2、附件10-3。
4.颜思旭、蔡红玉助学金需填写《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颜思旭、蔡红玉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1-2。
5.凡获得本年度助学金的同学,需在公示期结束之日提交一份800字以上的受助感谢信,感谢信将反馈给捐赠人。
其他说明:
1.本科生同一学年内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级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包括在内)者不再参评院级奖学金;研究生同一学年内已获得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者不再参评院级奖学金。(参评奖学金,科研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同一学年指2021年6月-2022年3月。
3.参评本科生奖学金需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参评时段内满足8小时以上志愿服务工时。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