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生同学:
根据学生处《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面向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进行奖学金评选:我院有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0名、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30名。为做好评奖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金额如下: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二、可参评时间段
申请人所上交的事迹材料,必须在2020年9月——2021年8月期间获得,否则无效。
三、基本申请条件
>>国家奖学金: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且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选修课)全部合格;
2.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评审年度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所修课程全部合格;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七)通过参评当学年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具体及其余要求详见“附件1: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
四、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周五)12:00前
五、奖学金申请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申请程序
1.通知发布后,各班申请人按照相关通知、文件,确认满足条件后,提交申请表、相关事迹材料、电子版材料于各班班长。
2.班长初审,检查事迹材料是否属实且符合要求。
3.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申报奖学金的本科生事迹材料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附件7:《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4.各班班长统一提交申请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及申请人资料。(由班长统计,防止后期评选中出现申请者遗漏现象,最终评选名单以班长提交的名单为准!)
各班班长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所要求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兼职辅导员处。邮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命名为“xx级xx班2021年国奖国励评奖材料”:
2018、2020级本科生报送至兼辅叶珍珍处
联系电话:18850346409,邮箱:3505301857@qq.com
2019级本科生报送至兼辅高佳华处
联系电话:18020736529,邮箱:1908067430@qq.com
5.学院复审,确定最终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在此期间提出,逾期无效。
(二)相关材料及要求
>>申请人需要提交给班长的材料:
1.纸质版: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一份)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一份);填写规范见附件4;
(2)学习成绩登记表(学活打印的成绩单,一式一份);如有符合放宽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申请放宽条件的报告(一式一份,盖学院公章)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3)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学生提供截屏);
(2)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3)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4)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5)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6)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7)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照人事处公布的最新版本。
2.电子版: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规范见附件4;
(2)附件5: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奖填写)
(4)附件6: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励填写)
(5)如有符合放宽条件的学生,需提供申请放宽条件的报告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班长需要提交给兼辅的材料
(1)纸质版:所有申请人的国奖/国励申请审批表、事迹材料、成绩单、申请放宽条件的报告等及附件7:《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民主评议表》
(2)电子版:汇总的所有申请人的国奖/国励申请审批表、附件5: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6: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及符合放宽条件的学生提供的申请放宽条件报告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材料报送方式: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上交
六、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审批表必须严格按照填表要求进行填写,见附件4;
(2)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位于前30%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还需提交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且所有证明材料需经过学院审查,学院需对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出具审查通过证明,确认学生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加盖学院公章;
(3)再次提醒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及地点:9月24日12:00前,由各班班长(或班长指定负责人)收齐交至兼职辅导员处。
(4)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同时兼得;
(5)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9月19日
附件1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修订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