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生命科学学院良好的学风建设,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学院开展奖学金、助学金评选活动,现将各类奖项设置、参评要求及流程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一)奖学金
1.汪德耀奖学金(优先考虑家境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共6名,每名5000元)
2.嫩苗奖学金(共5名,其中研究生2名,本科生3名,每名2000元)
3.久依奖学金(本科生,共5名,每名2000元)
4. 豪客来奖学金(本研均可申请,一等奖学金共3名,其中研究生2名,本科生1名,每名5000元;二等奖学金共10名,其中研究生4名,本科生6名,每名3000元)
5.林毅雄育人基金奖学金(共4名,其中研究生2名,本科生2名,每名3000元)
6. 众福奖学金(共10名,其中研究生4名,本科生6名,每名3000元)
7. 感恩基金奖学金(共8名,其中研究生4名,本科生4名,每名3000元)
8. 景杰奖学金(面向学院细胞应激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共5名,每名10000元)
9.拔尖学生奖学金(由教学秘书根据二、三年级拔尖班学生成绩结果公布,学生无需申请)
(二)助学金
1.92级助学金(本科生3名,每名3000元)
2.93级助学金(共4名,其中研究生2名,本科生2名,每名2000元)
3.豪客来助学金(共5名,其中研究生4名,本科生1名,每名3000元)
4.荻硕贝肯HLA助学金(硕士研究生3名,每名5000元)
5.77微专助学奖学金(共10名,其中研究生3名,本科生7名,每名4000元)
6.黄厚哲纪念基金助学金(本科生,共14名,一等助学金4名,每名5000元;二等助学金10名,每名3000元)
7.林毅雄育人基金助学金(共8名,其中研究生6名,本科生2名,每名3000元)
8. 颜思旭、蔡红玉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或因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导致学习生活困难的在校学生,共2名,每名8000元)
二、参评要求
(一)奖学金
1.汪德耀奖学金、嫩苗奖学金、久依奖学金、豪客来奖学金、众福奖学金、感恩基金奖学金、景杰奖学金。
(1)除各奖项的特别要求外,具体标准本科生参照《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实施细则》,研究生参照《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2)在上述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予以优先考虑:
荣获学校“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等荣誉称号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国内外大学生科技创新发明竞赛活动、各类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2. 拔尖学生奖学金
拔尖计划每年为二、三年级拔尖班学生发放专项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3000元。根据专业成绩及排名情况,结合拔尖计划入选人数,按一定比例发放奖学金。由教学秘书公布,学生无需申请,当年度考核淘汰者不发放奖学金。
3. 林毅雄育人基金奖学金
参照《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毅雄育人基金”实施办法》(附件10-1)。
4. 获得拔尖学生奖学金的同学不能兼得其他院级奖学金。
(二)助学金
1.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近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的学生。
3.77微专助学奖学金的评定参照《2021年度77微专助学奖学金通告》要求,见附件8-1。
4.黄厚哲纪念基金助学金的评定参照《关于做好2021年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黄厚哲基金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见附件9-1。
5. 林毅雄育人基金助学金的评定参照《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毅雄育人基金”实施办法》要求,见附件10-1。
6. 颜思旭、蔡红玉助学金的评定参照《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颜思旭、蔡红玉助学金评定细则》要求,见附件11-1,资助名单由学院评奖委员会根据当年申请情况评定。
三、评选程序
(一)学院下发评奖通知;
(二)学生自愿、主动申报;
(三)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获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布;
(四)学院发放奖学金、助学金,并在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
四、材料要求(硕博的直接发给兼辅,不用班长收集)
(一)符合条件的同学在附件中下载、提交相关表格,本科生于6月5日12:00前提交给班长,研究生于6月5日17:00前提交给兼职辅导员,文件命名格式:年级+班级+姓名+原文件名。
| 电子版 | 纸质版 |
本科生 | 奖学金:附件5、12 助学金:附件7、13 | 奖学金:附件5、16、相关证明材料 助学金:附件7、16、相关证明材料 |
研究生 | 奖学金:附件6、14 助学金:附件7、15 | 奖学金:附件6、16、相关证明材料 助学金:附件7、16 |
(二)本科生各班班长汇总整理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6月5日中午17:00前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至分管兼职辅导员;研究生于6月5日17:00前提交给兼职辅导员;文件命名格式:年级+班级+姓名+原文件名。
2017级本科生兼职辅导员孙达超:
联系电话:18805053379,邮箱:781851262@qq.com
2018级、2020级本科生兼职辅导员陈新兰:
联系电话:15816905506,邮箱:1978407204@qq.com
2019级本科生兼职辅导员潘月涵:
联系电话:15929558331,邮箱:1299047140@qq.com
硕博兼职辅导员罗印林:
联系电话:13055837652,邮箱2541232536@qq.com
(三)注意事项:
1.“汪德耀奖学金”申报附加说明:汪德耀奖学金获得者除申报表外,还需提供一份不少于1000字的获奖感言,此文字材料在学院网站候选人名单公示期结束之日提交。文字材料结合自己在校期间的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表现情况,结合个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或社会环境写出自己的感受,表示自己的奋斗决心和对回报社会的感恩之情。
2.77微专助学奖学金与黄厚哲纪念基金助学金具体需填写的表格与其他助学金不同,详见附件8-2、附件9-2。
3.林毅雄育人基金奖学金和助学金需填写《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毅雄育人基金”奖学金申请表》和《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毅雄育人基金”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0-2、附件10-3。
4.颜思旭、蔡红玉助学金需填写《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颜思旭、蔡红玉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1-2。
5.凡获得本年度助学金的同学,需在公示期结束之日提交一份800字以上的受助感谢信,感谢信将反馈给捐赠人。
说明:
1.本科生同一年度内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级奖学金(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不包括在内)者不再参评院级奖学金;研究生同一年度内已获得国家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者不再参评院级奖学金。评选奖学金需要有新的研究成果。
2.同一年度指2020年6月-2021年5月。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必需)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成绩证明(可用截图复印件);
(5)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6)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7)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8)科研成果汇总表;(研究生必需,且需教秘签字)
(9)科研成果复印件:(研究生必需,且需教秘签字)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厦大人〔2017〕93号)为准。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