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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日期:2021-05-29 字体: [] [] []

全院毕业生:

2020-2021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评选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实施细则(试行)》(2013年9月)(本科生适用)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本次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0-2021学年内(即2021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可参评人数的10%、2%、8%和2%

 

 

优秀毕业生

优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本科生

19

4

15

4

研究生

17

3

14

3

 

1)本科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教务处提供。

2)研究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研究生院提供。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工作处下发荣誉称号评选通知;

(二)学院组织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毕业学生2021年6月3日12:00前在学生工作系统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毕业生荣誉称号”:http://xmuxg.xmu.edu.cn/xmu/app/240 “优秀毕业生”:http://xmuxg.xmu.edu.cn/xmu/app/241两者需分开填写申报,研究生还需将《附件2:2021年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发给班长

(三)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长组织民主评议,研究生每班推选2“优秀毕业生”候选人3名其他荣誉称号候选人各班班长于6323:59前发送候选人电子版汇总表至兼辅钟双莲(邮箱:1343084651@qq.com),文件和邮件标题统一为班级+毕业班荣誉称号推荐人汇总表,本科生各班班长填写《附件3: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校级荣誉称号班级民主评议表》交至兼辅孙达超;

(四)学院组织民主评议,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带生辅导员、学院项目负责人登录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 进行审批),该结果需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五)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六)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

(二)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三)本次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四)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凡在2020-2021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不能有违法违纪行为;

(六)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七)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八)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1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九)延期生不参评本次荣誉称号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一)本科生:各同学于2021年6月3日12:00前通过系统完成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各班长在6月3日23:59前将《附件3: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校级荣誉称号班级民主评议表》交至兼辅孙达超

(二)研究生:各同学于2021年6月3日12:00前通过系统完成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同时填写《附件2:2020年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发给班级班长,班长在6月3日23:59将班级推荐名单汇总后发至兼辅钟双莲邮箱1343084651@qq.com。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1529


附件1:厦门大学评奖评优相关评选办法.zip

附件2:2021年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校级荣誉称号班级民主评议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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