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本科生同学:
根据学生处《关于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面向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进行奖学金评选,为做好评奖工作,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分配名额如下(见附件1):
二、可参评时间段
申请人所上交的事迹材料,必须在2020年2月-2021年1月期间获得,否则无效。
三、基本申请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4.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5.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
6.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不含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参评学生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详见“附件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注: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还需满足“附件3:《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实施细则(讨论稿)》”;
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见附件4),请申报人按照评审办法中的评奖条件进行申报。
四、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3月10日(星期三)上午12:00前
五、奖学金申请程序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申请程序
1.通知发布后,各班申请人按照相关通知、文件,确认满足条件后,提交申请表、相关事迹材料、电子版材料于各班班委。
2.班委初审,检查事迹材料是否属实且符合要求。
3.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校要求,申报奖学金的本科生事迹材料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附件5:《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4.各班负责人统一按奖学金类别汇总并提交申请奖学金的具体推荐名单及申请人资料。(由各班负责人统计,防止后期评选中出现申请者遗漏现象,最终评选名单以负责人提交的名单为准!)
各班负责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将所要求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兼职辅导员处:(压缩包及邮件命名为“xx级xx班2021年校庆期间奖学金评奖材料”)
2017级本科生报送至兼辅孙达超处
联系电话:18805053379,邮箱:781851262@qq.com
2018级本科生报送至兼辅陈新兰处
联系电话:15816905506,邮箱:1978407204@qq.com
2019级本科生报送至兼辅潘月涵处
联系电话:15929558331,邮箱:1299047140@qq.com
5.学院复审,确定最终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有异议者可在此期间提出,逾期无效。
(二)相关材料及要求
申请人需要提交给负责人的材料:
奖项 | 电子材料 | 纸质材料 |
文庆、亚南、本栋三大奖 | 附件6、7、10、 | 附件5、6、相关证明材料 |
其他校级奖学金 | 附件8、9、10、 | 附件5、8、相关证明材料 |
注:如无法提供证明材料,可写一份说明,模板见附件11。
请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逾期不再催报,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单;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不用提供);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成绩证明;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7)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厦大人〔2017〕93号)为准,在未列入本目录的原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有效期截至2018年6月30日。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材料报送方式: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上交
文件命名格式:××申请表-张三;××汇总表-张三;邮件主题: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张三
六、注意事项
(1)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故参评三大奖的同学需备注是否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若确定三大奖落选后愿意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则校级奖学金申请表及三大奖申请表均需上交,并在加分汇总表中予以备注;除此情况外,每人只能申请一项校级奖学金;
(2)获得过202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20年国家奖学金、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3)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1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1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是可以参评2021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4)获校级奖学金未满一年的,除可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不得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5)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6)再次提醒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3月10日上午12:00前,由各班负责人收齐交至兼职辅导员处。
学生处通知链接:https://xsc.xmu.edu.cn/info/1060/16522.htm
附件2:(厦大学〔2011〕42号)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doc
附件3:《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实施细则(讨论稿)》.pdf
附件4:2021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各项奖学金评审办法.zip
附件5: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doc
附件6:厦门大学三大奖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修订版.doc
附件7:厦门大学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