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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日期:2020-11-18 字体: [] [] []

全院各学生:

2020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选依据

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学校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厦门大学“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3.《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评选本科生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实施细则(试行)》(2013年9月)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个人,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非学历生、在职生以及国际学生(外国来华留学生)。

(二)评选名额

1.校级

参评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可参评人数的8%、2%、2%。

 

三好学生

优秀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本科生

46

11

11

研究生

39

10

10

1)本科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教务处提供。

2)研究生的可参评指标基数由研究生院提供。

2.院级

1)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若干名)

2)学术创新先进个人(若干名)

3)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若干名)

4)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若干名)

5)文体优秀先进个人(若干名)

6)院级优秀团员(若干名)  

 

三、评审程序

(一)校级

1.学生工作处发布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通知

2.学院组织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学生2020年11月19日12:00前在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xmu/app/163)进行自由申报(登录个人账号后,点“荣誉称号申请”后开始填写申请)研究生还需附件2:2020年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发给班长

3.以班级为单位,由各班班长组织民主评议研究生每班推选3-5名候选人,各班班长于11月1923:59前发送候选人电子版汇总表至兼辅钟双莲(邮箱:1343084651@qq.com)本科生各班班长填写《附件5: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校级荣誉称号班级民主评议表》交至兼辅孙达超(2017级)、陈新兰(2018级)、潘月涵(2019级);

4.学院组织民主评议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带生辅导员、学院项目负责人登录学生工作平台http://xmuxg.xmu.edu.cn 进行审批),该结果需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5.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6.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二)院级

1.获得2019年下半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直接分别认定为院级先进个人获得者

2.研究生另行申报评选“先进个人”以班级和研究生会为单位,分别由各班班长和研究生会主席组织评选,每班每项先进个人推选1名-2名候选人;申报“学生工作先进个人”的同学必须自20199月至2020年9月,在班级、学院、学校等学生机构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获得师生肯定;各班班长于1121日中午12:00前发送候选人电子版申请表(附件3马昊(邮箱:915765853@qq.com),由院评审小组根据条件考核、评审。

3.院级优秀团员的评选,本科生、研究生每班推荐1名学生参评,各班团支书于1121日中午12:00前发送候选人电子版申请表(附件4至本科生团总支书记、研究生团总支书记处,后由院评审小组根据条件考核、评审。

研究生团总支书记詹思佳:邮箱zhansijia@qq.com

本科生团总支书记纪晓琳:邮箱1169018908@qq.com

4.院级优秀共青团员参评要求 

1)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2)上一学年无挂科,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70分以上。

 

四、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尤其要正确领会《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本科生在评审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一学年度评选工作中不能同时兼得

4.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导致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上一学年直至本通知发布前的时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本科学生,原则上其体质健康测试成绩应该达到良好及以上(可在《附件6:2019年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信息》查询)。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年度的测试成绩为准。

7.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一)校级

1.本科生:各同学于202011月1912:00前通过系统完成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各班班长于11月19日23:59前将民主评议表交给各年级兼辅;

2.研究生:各同学于202011月1912:00前通过系统完成个人荣誉称号申请,同时填写《附件2:2020年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发给班级班长,班长在11月19日23:59前将班级推荐名单汇总后发至兼辅钟双莲邮箱1343084651@qq.com

(二)院级

1.研究生“先进个人”:各班班长1121日中午12:00前发送候选人《附件3: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申请表》电子版至马昊(邮箱:915765853@qq.com

2.优秀共青团员:各班团支书于1121日中午12:00前发送候选人《附件4:生命科学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请表》电子版至本科生团总支书记纪晓琳(邮箱1169018908@qq.com、研究生团总支书记詹思佳(邮箱zhansijia@qq.com


附件1:厦门大学荣誉称号相关评选办法.rar

附件2:2020年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荣誉称号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3: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先进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4:生命科学学院优秀共青团员申请表.doc

附件5:厦门大学申报本科生校级荣誉称号班级民主评议表.doc

附件6:2019年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信息.xls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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