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促进生命科学学院良好的学风建设,培养和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学院定于2020年5月下旬开展生命科学学院奖、助学金评选活动,现将各类奖项设置、参评条件及流程通知如下:
奖项设置
(一)奖学金
1.汪德耀奖学金(优先考虑家境困难且品学兼优的本科生,共6名,每名5000元)
2.嫩苗奖学金(共5名,其中研究生2名,本科生3名,每名2000元)
3.久依奖学金(优秀本科生,共5名,每名2000元)
4.拔尖学生奖学金(由教学秘书直接公布,学生无需申请)
5. 豪客来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共3名,每名5000元;二等奖学金,共10名,每名3000元)
6.林毅雄育人基金奖学金(本硕博均可申请,共4名,每名3000元)
7. 众福奖学金(本硕博均可申请,共10名,每名3000元)
8. 感恩基金奖学金(本硕博均可申请,共8名,每名3000)
9. 景杰奖学金(面向学院细胞应激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本奖学金共设5名,每名10000元)
(二)助学金
1.92级助学金(面向家境困难的本科生,共2名,每名3000元)
2.93级助学金(面向家境困难的本科生,共4名,每名2000元)
3.豪客来助学金(本硕博均可申请,共5名,每名3000元)
4.荻硕贝肯HLA助学金(面向家境困难且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共3名,每名5000元)
5.77微专助学奖学金(本硕博均可申请)
6.黄厚哲纪念基金助学金(面向家境困难且成绩优秀的本科生)
7. 林毅雄育人基金助学金(本硕博均可申请,共8名,每名3000元)
二、参评要求
(一)奖学金
1.汪德耀奖学金、嫩苗奖学金、久依奖学金、豪客来奖学金、众福奖学金、感恩基金奖学金、景杰奖学金
(1)除各奖项的特别要求,具体标准本科生参照《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校级奖学金实施细则》,研究生参照《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2)在上述基础上,对具备下列条件的候选人予以优先考虑:
荣获学校“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等荣誉称号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等国内外大学生科技创新发明竞赛活动、各类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3)获得拔尖学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3000元)的同学不与其他院级奖学金兼得。
2.拔尖奖学金
拔尖计划每年为学员发放专项奖学金,其中一等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学金3000元。根据专业成绩及排名情况,结合拔尖计划入选学员数,按一定比例发放奖学金。由教学秘书直接公布,学生无需申请。
3. 林毅雄育人基金奖学金
详细评定细则参照《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毅雄育人基金”实施办法》,见附件11-1。
(二)助学金
1.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近期家庭重大变故的学生。
3.77微专助学奖学金的评定参照《2020年度77微专助学奖学金通告》要求,见附件8-1。
4.黄厚哲纪念基金助学金的评定参照《关于做好2020年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黄厚哲基金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见附件9-1。
5. 林毅雄育人基金助学金
详细评定细则参照《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毅雄育人基金”实施办法》,见附件10-1。
三、评选办法
(一)奖学金和助学金
1.奖学金和助学金采取自愿申报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在附件中下载相关表格,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承诺书,请各班以班级为单位于5月22日中午12:00前发送电子版材料到分管兼职辅导员邮箱,本次材料均为电子版:
2016级、2019级本科生兼职辅导员杨晓霞:
364010659@qq.com;联系电话15959617837
2017级、2018级本科生兼职辅导员林仙妹:
1309676659@qq.com;联系电话18359107758
硕博兼职辅导员钟双莲:
1343084651@qq.com;联系电话18020762920
邮件注明“年级+姓名+申报奖项”。
2.学院评审小组根据条件评审。
备注:
1.“汪德耀奖学金”申报附加说明:汪德耀奖学金获得者除申报表外,还需提供一份不少于1000字的获奖感言,此文字材料可在学院网站候选人名单公示期间再予以提交。文字材料可结合自己在校期间的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表现情况,联系个人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或社会环境写出自己的感受,表示自己的奋斗决心和对回报社会的感恩之情。
2.77微专助学奖学金与黄厚哲纪念基金助学金具体需填写的表格与其他助学金不同,具体要求及材料递交地点参照通知,见附件8-1、附件9-1。
3.林毅雄育人基金奖学金和助学金需填写《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毅雄育人基金”奖学金申请表》和《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毅雄育人基金”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0-2、附件10-3,评选办法参照《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毅雄育人基金”实施办法》,见附件11-1。
四、奖励办法
获得各类奖项的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并在表彰大会上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五、本评选办法由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解释。
说明:
1.本科生同一学年内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校级奖学金者不再参评院级奖学金;研究生评选奖学金需要有新的研究成果。
2.同一学年指2019年5月-2020年4月。
3.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成绩证明(可截图);
(5)获奖证书复印件;
(6)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7)科研成果汇总表;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厦大人〔2017〕93号)为准,在未列入本目录的原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有效期截至2018年6月30日。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0年5月19日
附件1: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校级奖学金本科生实施细则(讨论稿).pdf
附件2: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助学金实施细则(讨论稿).pdf
附件3:厦大生科学2015年4号-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4:厦大生科学2015年5号-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9-1:关于做好2020年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黄厚哲基金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9-2:“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黄厚哲基金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9-3: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申报黄厚哲基金助学金民主评议表.docx
附件10-1: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毅雄育人基金”实施办法.docx
附件10-2: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林毅雄育人基金”奖学金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