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通知,今年我院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7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2人。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除了公派出国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
(五)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的,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四、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委员、教授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会学术部部长任委员,负责学院层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五、评审程序
(一)学校发布评奖通知,学院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根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并签署《承诺书》(需手签,详见附件2);
(二)申报学生的事迹材料面向所在学院全体同学提前公布,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根据本细则,淘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并按照1:1.2 — 1:2的比例确定具备申请资格的候选人;
(三)科研潜力突出、做出高水平科研成果但还未发表论文的研究生,可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提名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确定其作为奖学金候选人。
(四)各候选人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汇报个人研究概述,并进行现场答辩(每人汇报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研究潜力、研究工作进展以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获奖名单。评审结果面向学院全体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五)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获奖名单和相关评审材料提交校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复审;
(六)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复审后,将建议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七)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材料,拟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领导批准,上报教育部;
(八)教育部确定获奖名单后,发放奖学金和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原则上于当年11月30日前发放,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时间拟定9月22日上午9:30(博士),下午1:00左右(硕士),请申报的同学准备好PPT展示。具体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纸质版材料交给辅导员吴佳蓓老师,B203,2185737: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一份);
(2)《承诺书》(附件2,一式一份);
(3)学习成绩登记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由申请学生向学院提交,学院审核并备查,不用报送学校:
①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④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2.电子版材料发送给1535246703@qq.com,主题标明为“学院研究生国奖评审材料--张三”: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7-2018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博士生填写,附件3)
(3)《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硕士生填写,附件4)
3.报送材料的要求:
(1)各位同学应严格按照规范(附件5)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
(2)拟申报同学需在9月20日上午10:00前提交以上材料。逾期
申请者不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其发展潜力。学院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保证发展潜力确实突出的新入学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3.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学院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附件1: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附件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2017-2018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4: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2017-2018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5:附件5:规范使用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规范使用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生命科学学院
2017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