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2014-2015学年美洲、亚洲(台港澳除外)校际交流项目
选拔通知
为鼓励我校更多优秀学生出国交流学习,我校推出2014-2015学年美洲和亚洲(台港澳除外)校际交流项目,现将项目选拔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在读本科二、三年级学生或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研究生申请者需报名前需征得导师同意;
2. 申请人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意识,并有较强的国外学习适应能力;
3. 入选者于交流学校交流学习期满后需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不得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提早返回;
4.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国际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5.大部分项目免交交流学校学费,但在我校学费必须正常缴纳,在我校住宿按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6. 未有境外交流经历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选拔程序:
1.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院系报名,各相关学院经过筛选并向国际处提交推荐名单,所有项目均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接报名申请;
2. 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给定的名额推荐候选人,超出限定推荐名额的,国际处将拒收材料;
3. 各学院将推荐材料及名单送至学校国际处。国际处负责审核申请资料,材料合格者将参加我办与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组织的面试。面试事宜
三、校内申请材料:
1. 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1份;
2. 学生成绩单中文成绩单1份(须盖学院印章和注明GPA),建议同时办理英文成绩单,以备后期使用。
四、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请学院务必于3月7日前将学院回执及申请材料送至国际处806办公室柯老师处,学院回执需同步发送电子版至kqm@xm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学院名称。
附件1:厦门大学2014-2015学年美洲、亚洲(台港澳除外)校际交流项目一览表.xls
国际处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