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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校园内处置违章停车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随着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近年来在校内通行的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部分车辆违章停放在交通要道、消防通道、绿化带等处,严重影响了校园的交通、消防安全和整洁美观。为保障校园道路交通畅顺、消防安全,维护校园的正常教学、科研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厦门市物业管理区域城管执法规程(试行)》、《厦门大学校园车辆与交通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决定进一步规范校园内停车秩序,对违章停放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车辆应按车位停放,不得占用交通要道、消防通道、绿化带或其他有碍校园秩序管理的场所。
2.对违章停放的车辆,采取锁定机动车车轮或者将车辆拖离现场的处置措施。
3.违章车辆被锁定或拖离的,车主根据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后领取车辆。
4.已办理入校智能卡的车辆违规3次以上者,将视情况暂停其智能卡使用或停止其续办智能卡的资格。
5.本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请各单位认真传达和宣传本通知的规定和要求,教育本单位师生员工并提醒业务联系单位车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文明行车、有序停放,共同建设美好厦大。
厦门大学校园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生命科学学院办公室 谢 忠 联系电话:0592-2186392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翔安南路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