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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近期即将开展厦门大学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生命科学学院团委 日期:2018-09-16 字体: [] [] []

全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通知,将于近日开展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正式通知将于下周发出。根据往年情况,我院分配名额约为20人,具体名额分配情况等待后续通知现将有关评选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一经发现取消本年度评选资格。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除了公派出国及优秀博士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外,应于2018年7月毕业(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

(五)科研能力显著,有突出的科研成果的,科研成果必须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必须以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其他条件参照如下文件:

附件7:(厦大学〔201351 号)《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附件8:厦大生科学20154-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

四、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委员、教授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会学术部部长任委员,负责学院层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五、评审程序

(一)学校发布评奖通知,学院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根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并签署《承诺书》(需手签,详见附件2);

(二)申报学生的事迹材料面向所在学院全体同学提前公布,学院评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根据本细则,淘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并按照1:1.2 —1:2的比例确定具备申请资格的候选人;

(三)科研潜力突出、做出高水平科研成果但还未发表论文的研究生,可由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提名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确定其作为奖学金候选人。

(四)各候选人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汇报个人研究概述,并进行现场答辩(每人汇报总时间不超过5分钟,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研究潜力、研究工作进展以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获奖名单。评审结果面向学院全体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五)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获奖名单和相关评审材料提交校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复审;

(六)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复审后,将建议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七)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材料,拟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领导批准,上报教育部;

(八)教育部确定获奖名单后,发放奖学金和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研究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情况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答辩时间拟定于本月下旬,请申报的同学提前准备好PPT展示。具体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六、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纸质版材料交给辅导员毛毛老师(B205,0592-2186280):

1)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

2)附件2:《承诺书》(一式一份);

3)学习成绩登记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成绩单需有标准分,需经研究生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由申请学生向学院提交,学院审核并备查,不用报送学校:

①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并附带论文分区证明(可在图书馆打印);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②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③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④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2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给596945343@qq.com,压缩包及邮件标题标明为“18-19国奖评审材料-张三-学号-/-联系方式-导师姓名”:

1)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硕士、博士均需填写)

2)附件3:《2018-2019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博士生填写)

3)附件4:《2018-2019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硕士生填写)

4)附件5:《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科研信息汇总》。(硕士、博士均需填写)

3.报送材料的要求:

1)各位同学应严格按照规范(附件6)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

2拟申报同学需在918日上午1200前提交以上材料。逾期申请者不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其发展潜力。学院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察,保证发展潜力确实突出的新入学研究生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3.各位同学要确保申报学生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学院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承诺书.docx

附件3:2018-2019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4:2018-2019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附件5: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科研信息汇总.xlsx

附件6:规范使用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7:(厦大学〔2013〕51 号)《厦门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管理办法》.doc

附件8:厦大生科学2015年4号-厦门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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