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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学生处 日期:2013-09-29 字体: [] [] []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厦门大学关于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我院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8人,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16人。现将有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取得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日制研究生,参评的主体为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科研潜力非常突出的一年级新生也可以申请参评,不包括在职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每位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且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提前攻博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或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或已经通过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进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

除了公派出国及优秀博士培养计划的研究生外,实际在校时间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均不能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奖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无不及格课程;

(五)科研能力显著,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

四、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院长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任副主任委员,副院长、教授委员会主任、教授委员会副主任、系主任、研究生秘书、团委书记、研究生会学术部长任委员,负责本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和评审等工作。

五、评审程序

(一)学校发布评奖通知,学院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根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学生的事迹材料面向所在学院全体同学提前公布,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本条例,淘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确定具备申请资格的候选人;

(三)各申请人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汇报个人研究概述,并进行现场答辩(每人汇报总时间不超过8分钟),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研究潜力、研究工作进展以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等额推荐获奖名单。评审结果面向学院全体师生公示5个工作日;

(四)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获奖名单和相关评审材料提交校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复审;

(五)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院复审后,将建议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六)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评审材料,拟定推荐获奖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校领导批准,上报教育部;

(七)教育部确定获奖名单后,发放奖学金。

六、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纸质版材料交给各分管辅导员(博士生辅导员毛毛,B203,2185737;硕士生辅导员刘静,B205,2880317):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

(2)相关事迹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科研成果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不参加评选;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作者单位必须是厦门大学;

获得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申请参评的事迹应在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取得;

④申请参评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3)学习成绩登记表和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式一份,辅导员统一找研究生教学秘书打印并签字,等名单确定后再统一加盖学院公章);

2电子版材料发送给分管辅导员,博士maomao@xmu.edu.cn,硕士112563805@qq.com,主题标明为“学院研究生国奖评审材料--张三”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3-2014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2013-2014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报送材料的要求:

(1)各位同学应严格按照规范(附件2)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表格为一页;

(2)拟申报同学需在10月10日上午12:00提交以上材料。(国庆节假期不交材料至办公室)

(3)研究生个人按规定时间向学院提交申请,逾期不申请者不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对于新入学的研究生,重点考察其发展潜力,发展潜力确实非常突出的新入学研究生方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与除嘉庚、本栋、亚南三大奖之外的校级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联系人:毛 毛 联系电话:2185737

刘 静 联系电话:2880317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 规范使用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规范使用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2013-2014学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doc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doc

附件4:2013-2014学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doc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doc

 

 

生命科学学院

2013.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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