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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13-09-22 字体: [] [] []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要求,2013年下半年学校将评审“光华奖学金”、“华为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CASC公益奖学金”、“远东宏信奖学金”、“黄仲咸奖学金”等6项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的分配办法

本次评选的校级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见附件1。评选名额(见附件2-4)按照学院人数比例进行分配。其中,研究生的评选名额下达时,按照硕士生和博士生的学生人数比例分开计算名额。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1.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执行,参评学生的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课程不含全校性选修课。

2.研究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执行。

3.参评人选应同时符合以上评审办法和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见附件5)中所规定的评奖条件,部分校级奖学金奖项中有限制性条件(见附件6)。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奖学金评审要求

1.学院将严格按照校级奖学金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报学院备案;

2.学院将按照名额分配情况确定各项奖学金的具体候选名单,候选名单须在本院网站和公告栏公示3天;填写并向学生处管理科提交《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和《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选程序情况备案表》。

(二)申报同学需要报送的材料及要求

各同学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7,所有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见附件8。

申请表要电子版、纸质版。证明材料只需纸质版,汇总表只需电子版,电子版发到112563805@qq.com

请按照以下范本为电子版材料命名:
文件名:××申请表-张三;××汇总表-生命科学学院张三。    邮件主题:2013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评奖材料

(三)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9月25日(下午17:00之前)。

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博士生、2010级辅导员 毛 毛 B203,2185737

11、12、13级硕士生辅导员刘静 B205, 2880317

11级、12级本科生辅导员 陈运动B205,2880324

 

生命科学学院

2013.09.22

 

附件1:奖学金名额、金额及对象附件1:名额、金额及对象.doc

附件2:研究生分配名额附件2:研究生名额分配.xlsx

附件3:本科生分配名额附件3:本科生名额分配.xlsx

附件4: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附件4:台湾、港澳学生宝钢奖学金.xlsx

附件5: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附件5:校级奖学金评审办法.rar

附件6:有限制性条件的校级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6:有限制性条件的校级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7: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附件7:需提交材料及要求.xls

附件8:   附件8:校级奖学金申请表、汇总表和备案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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